举报烟花爆竹违规行为最高奖励5000元!
2025-12-28 来源:王府街道 作者: 阅读:3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举报办法。
一、举报内容
1.在闲置民房、废弃厂房等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带药半成品、成品的;
2.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3.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抖音、快手等平台非法发布烟花爆竹信息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4.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5.烟花爆竹零售店违规售卖A级、B级烟花(A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B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C级: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D级: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很小的产品);
6.烟花爆竹零售门店超量储存、违规储存、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7.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8.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造成烟花爆竹管理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
二、奖励标准
1.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属于公安、应急等部门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标准3000元—5000元进行奖励。
2.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最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领取奖金,并协商分配;同一举报事项涉及多项违法行为的,按单项最高额奖励,不叠加和重复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15069665577进行举报,应提供详细的举报信息,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被举报人的具体相关信息,必要时提供相关图片、视频等佐证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2.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王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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