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王某芳因非正常信访被行政拘留十日!
2021-03-04 来源:青州公安 作者:未知 阅读:724
3月2日,市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非正常信访行为引起的寻衅滋事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芳自2002年以来,因宅基地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在与当地政府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持续闹访、缠访。
2020年10月10日,王某芳因非正常信访被公安机关训诫。
今年3月1日,王某芳因同一事项继续到省信访局非正常信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王某芳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成立,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芳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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