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数据
当前位置: 首页/青州热点/青州快讯/王海彬挪用公款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青州快讯

王海彬挪用公款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2020-03-16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作者:未知 阅读:391

    近日,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海彬挪用公款一案,经青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王海彬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青州商务网-青州综合门户网站-青州新闻-青州旅游-青州人才招聘】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青州商务网公众平台】

青州商务网微信公众平台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发表我的评论
精彩评论
暂无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