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告知书
2025-10-09 来源:青州环境 作者: 阅读:242
青州市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车主朋友:
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淘汰补贴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为避免错过补贴申领时间,特此提醒您:
办理时限: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办理报废手续,且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淘汰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的车辆给予相应补贴。
办理地点:青州市凤凰山路1000号(青州市车管所10号窗口)
补贴范围、标准及实施时间
(一)补贴范围。我市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柴油货车(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山东省的;
2.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止的;
3.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情形。
(二)补贴要求。提前淘汰车辆需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补贴标准。参照《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标准》,区分车辆类型、登记时间(初次登记日期)以及淘汰时间分类确定补贴标准(见下图)
补贴资金申领流程
(一)车辆报废和注销
列入补贴范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由车辆所有人自愿将提前淘汰车辆交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补贴申请
车辆所有人(或受托人)根据补贴条件据实书面提交相关材料到窗口由工作人员代为填报或用爱山东自行填报(自行填报流程请关注青州环境微信公众号,2025年7月7日,青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线上申请流程或者https://mp.weixin.qq.com/s/Ho_5VKAz7be14lx9Mo9EOg)。
申领补贴资金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2.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一类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窗口办理人员需与委托人现场确认);
5.车辆行驶证和大本复印件。
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申请补贴人需提供车辆产权的证明文件,并参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三)资金核拨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全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车辆所有人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3853039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可点击下图下载打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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