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王坟镇护林防火告知书
2025-03-29 来源:王坟镇 作者: 阅读:583
近日,天气回暖后农事用火增加,叠加春季踏青游玩及清明节、庙会活动用火风险,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为严防森林火灾,根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 54 条关于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 500 米范围内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等要求的规定,提醒如下:
一、自觉文明祭祀。清明节、祭日坟、五七坟、庙会活动期间,不要焚烧香烛、纸钱等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献花、植树、网络追思等环保方式寄托哀思。
二、杜绝野外用火。不要携带火源、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山地,不在林区吸烟,不烧荒、烧地边、焚烧农作物秸秆或垃圾,不生火野炊,不在林区进行动火作业。
三、严守防火规定。服从防火管理要求,及时劝阻、举报违规用火行为,电话0536-3731011、0536-3732166。
四、祭祀及时报备。清明等重点节日需祭祀时,请及时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备,严守祭祀防火要求。
请将以上要求传达至全体家庭成员,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火情火灾而承担法律责任。感谢您的配合!
王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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