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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使用村庄闲散院落从事违法生产经营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2025-03-11 来源:何官镇 作者: 阅读:648

使用闲散院落引进“散乱污”企业或储存危险品,破坏家园环境,危害群众生命,违反法律法规。为鼓励群众参与防范化解身边的安全环保隐患,何官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对使用村庄闲散院落从事违法生产经营实行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使用村庄闲散院落(含闲置养殖棚、闲置看护房、闲置车间等),落户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如无生产经营手续的铸造、化工、化肥、黑加油点等)或储存危险品(如烟花爆竹、黑加气罐等)。

判断违法生产经营的重要特征:冒烟的、淌水的、有味的、有罐的,特别是白天关着门夜里偷着干的。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请致电0536-3571011,现场举报请到何官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何官镇老便民服务中心)。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闲散院落的详细位置,举报受理部门将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奖励标准

一经查实,根据举报事项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同一举报事项,以最先举报人为准,不重复奖励。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同一举报进行奖励。

鼓励积极参与,举报人判断不准、举报失误的,不承担责任。

特此通告。

何官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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