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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夏镇关于申报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各项扶助的公告

2024-09-23 来源:东夏镇 作者: 阅读:792

东夏镇2025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办理已经开始,请东夏镇辖区内符合扶助条件还未申报的居民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残疾证或死亡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管区)进行申报(已经办过的不用再次办理),申报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13日,过期未申报的将不能申请2025年度奖扶,请相互告知。

农村奖扶基本条件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本人为东夏镇户籍,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没有领取退休金);

(二)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四)年满60周岁(196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注:申报人应从未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一次性养老补助、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待遇。

特别扶助基本条件

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是:具有我省户籍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口登记或界定为东夏镇户籍人员;

(二)女方年满49周岁(男方年龄不考虑)。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均须年满49周岁(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并有有效残疾证)。

2025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和2022年12月以后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申报将通过爱山东app自行申报,敬请关注后期公告。

东夏镇社事办咨询电话:

0536-35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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