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处置!青州这4处全部拆除!
2024-03-26 来源:美丽生态庙子 作者: 阅读:831
近日,庙子镇严厉处置4起违法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等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顶格处罚和严肃处理。
案例一:杨家庵村占用林地
杨家庵村东,杨家庵景区,白某未经报备审批,私自占用林地建设山门、售票屋等。被镇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已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三日内拆除。
案例二:长秋村私采乱挖
长秋村西南角河滩,陈某未经报备审批乱采乱挖,占用5亩耕地,被镇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要求其立即停止私采乱挖行为、自费恢复原貌,并于三天之内整改完毕。
案例三:北富旺村修建鱼池
北富旺村村北,李某未经报备审批,违规占用耕地修建鱼池,被镇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已在当天整改完成。
案例四:南李村护坡
南李村南,榛子园内,王某未报备审批手续,私自对老河道进行护坡,被镇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已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地貌。
下一步,庙子镇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钢铁般的整治手腕、坚决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严格落实好耕地保护制度,源头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伐树等行为。
提醒:根据《庙子镇“双备双报双追”土地使用监管制度》,各村、企业及用地单位或个人,凡涉及在庙子镇辖区内动土、动工、动树等项目的,一律提前履行审查审批和报备工作,辖区内所有土地流转、建设行为、动树伐树等,开工前一律实行审批前置,由土地使用、建设单位或个人提报,庙子镇规划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庙子所、管区和村联合现场审查界定后,出具是否可行意见,完善好“用地报审、建设报批、采伐报审”程序,报庙子镇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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