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公安局资金返还公告!
2023-10-14 来源:青州公安 作者: 阅读:624
公 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青州市公安局决定对青州市“赵某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赵某某,按照《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3年1月,赵某某报警称被人冒充警察以涉嫌违法的名义诈骗16万元,其中被骗的6万元转入了中国农业银行6236683890002074690账户内,之后发现被骗报警。后我单位止付冻结嫌疑账户6236683890002074690人民币19201.68元。
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青州市赵某某被诈骗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按照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受害人赵某某被骗资金共9665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青州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青州市公安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资金返还并重新确定“赵某某被诈骗案”被害人赵某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青州市公安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电话:0536-3293456
联系人:张警官
特此公告
青州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4日
公 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青州市公安局决定对青州市“张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张某,按照《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3年4月,张某报警称被人冒充警察以涉嫌违法的名义诈骗14余万元,其中被骗的5万元转入了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039522323177账户内,之后发现被骗报警。后我单位止付冻结嫌疑账户6228480039522323177人民币188419.14元。
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青州市张某被诈骗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按照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受害人张某被骗资金共39687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青州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青州市公安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资金返还并重新确定“张某被诈骗案”被害人张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青州市公安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电话:0536-3293456
联系人:张警官
特此公告
青州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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