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青州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2022-10-22 来源:潍坊青州法院 作者:青州法院 阅读:741
本院在执行(2020)鲁0781民初1459号民事判决中,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开征集被执行人烟台中惠投资有限公司和周大勇的财产线索。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烟台中惠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文化宫西街2-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69309413M。
被执行人:周大勇,男,汉族,1976年4月13日出生,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小于河村461号,身份证号370702197604134816。
执行案号:(2021)鲁0781执1313号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573629.73元及逾期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诉讼费。
悬赏金额:对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据此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即2022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0日。在此期间,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工作人员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信息;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仅对最先提供线索者登记信息。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对提供信息属实并据此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执行到位后30日内兑现奖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6-3225175
青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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