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数据
当前位置: 首页/青州热点/青州快讯/今天开始报名!潍坊市人民检察院选任听证员30名
青州快讯

今天开始报名!潍坊市人民检察院选任听证员30名

2022-05-24 来源: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青州商务网 阅读:622

  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规范听证员管理工作,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山东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潍坊市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现决定公开选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3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在潍坊。

  下列人员可以优先入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调解员;具有刑事和民行专业法律背景的人员;公司企业人员、街道社区人员、会计师、经济师、建筑师、心理咨询师、医学专家、教育从业者;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和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专业人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被有关单位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听证员的职责

  1.被选任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案件听证活动,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经各基层院申请,并经本人同意,也可参加各基层院组织的案件听证活动。

  2.听证员的履职保障

  3.听证员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由组织听证的检察院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予以保障。

  4.听证员的任期

  5.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报名。

  (三)报名材料

  本次报名材料可通过现场、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方式提交。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听证员自荐报名表》;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听证员组织推荐报名表》。(以上表格可到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一式2份;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五、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听证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听证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听证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确定听证员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主要采取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当面谈话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候选人守法情况、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品格操守等方面表现。

  (三)确定人选。通过组织考察的听证员候选人,由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评议、集体研究,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将在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及辖区基层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证书,并在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听证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凯

  咨询电话:0536-3011117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福寿东街5357号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邮编:261061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3日


图文资料来源于网络,只为展示及交流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发表我的评论
精彩评论
暂无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