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意见:青州出租车起步价上涨1元
2022-05-12 来源:青州市政府官网 作者:青州商务网 阅读:1841
关于征求青州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参照寿光、昌邑、高密等县市的运价标准,拟对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5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青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邮箱fgjjgk@wf.shandong.cn。
附件: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青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1日
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收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交通运输局调整出租汽车起步价、农村客运班线票价的请示》转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对接,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促进出租车行业发展和消费者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参照寿光、昌邑、高密等县市做法,对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后运价
(一)基本运价
1、起租费(起步价):6.00元/2公里。
2、车公里租费(运行价):2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1公里,每公里租费为1.70元。
(二)新能源汽车运价
1.起租费(起步价):7.00元/2公里。
2.车公里租费(运行价):2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1公里,每公里租费为1.70元。
(三)特殊情形运价
1.等候收费和低速运行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计时收取。累计每满5分钟加收1公里租费,不满5分钟不收。
2.空驶费。空驶里程基数为4公里,运行里程4公里以上(不含4公里),每公里加收50%的租费。
3.夜间收费。22时至次日5时加收20%的租费。
(四)其他
1.计价单位为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不得收取行李、包裹费。
3.调表、校表费用由车主承担。
二、有关要求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在车辆规定位置张贴明码标价签,使用符合规定的计价器,并按规定出具发票。
2.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强行拼载等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文明服务质量。
3.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调表期间,允许存在两种价格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价格标准;没有调整的,继续执行原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