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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立强挪用公款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2021-04-17 来源:中国检察网 作者:未知 阅读:1129

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彭立强挪用公款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近日,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彭立强(原青州市西书院初级中学报账员)挪用公款一案,经青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彭立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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