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王坟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0-11-11 来源:逄山之声 作者:未知 阅读:778
青州市王坟镇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8名,从事镇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思想积极向上,热爱工作岗位,尽职尽责。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青年,(一线执法辅助人员限男性5人;文员3人,限女性),户籍不限,五官端正,个人形象好。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4、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和党员优先录用。
三、不予录用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上访、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不积极配合镇(或村、社区)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月15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到王坟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15866503897。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面试、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程序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通过面试程序进行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经考查录取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工资不低于青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镇政府聘用人员待遇。工作满一年后,缴纳保险。
试用期内不适合工作岗位者,不予录用。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王坟镇人民政府。
王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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