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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以胡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宣判!

2020-11-11 来源:中国检察网 作者:未知 阅读:768

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

胡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敲诈勒索等罪案一审宣判

  近日,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非法捕捞、寻衅滋事罪对胡某某等八人提起公诉,并认定该案系以胡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青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余七名被告人也均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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