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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何官镇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及乱搭乱建行为的通告

2020-10-16 来源:魅力何官 作者:未知 阅读:1116

何官镇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及乱搭乱建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占地、乱搭乱建行为,维护良好土地管理利用和规范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建设行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规划、土地、建设审批手续。凡未依法办理规划、土地、建设审批手续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为违法建设。

  二、各管区、各村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的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土地的管理,及时发现违法占地和乱搭乱建行为,及时上报违法线索,跟进阻止乱搭乱建行为。对不听劝阻的违法建设户,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强制拆除。

  三、镇国土所、规划办、执法中队等相关部门要发挥好部门相应职责,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非法占地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立即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对拒不拆除的,将由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给予处罚,破坏耕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违法建设户自己承担。

  五、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以及利用黑恶势力抗拒执法的,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理。

  六、严禁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支持、纵容违法占地和乱搭乱建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以上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的行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向何官镇人民政府举报。对查实的违法占地和乱搭乱建行为,将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举报电话:3571011。

何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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