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六旬老妇非正常信访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09-07 来源:青州公安 作者:未知 阅读:764
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东阳城小区居民夏某某(女,67岁)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其丈夫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又编造本人被人撞伤的虚假事实进行缠访、闹访。
2010年至2018年,夏某某因多次到北京非正常信访被北京、青州两地公安机关分别训诫1次、行政拘留3次。但夏某某仍不思悔改,2018年至今,又先后6次到北京非正常信访。2019年以来,数十次到青州市人民政府等非信访场所缠访、闹访,故意给政府施加压力。
严重影响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秩序、公共场所秩序;
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
浪费了巨大的行政资源、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
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夏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经审讯,夏某某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青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夏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夏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青州市公安局对非正常信访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涉及信访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截止目前,我局依法对27名涉及非正常信访的违法人员予以训诫,对6人裁决行政拘留,对1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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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青州公安依法处置多名非正常信访人员
国无法不治。通过信访活动反映诉求是公民的合法权力,但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正常开展。对于不听劝阻,采取各种形式进行非正常信访,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受到处罚,不仅对自身诉求无益,还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入伍、报考公务员就业。
发布时间:202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