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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这些单位、个人受到通报表彰

2020-06-30 来源:潍坊发布 作者:未知 阅读:721

  6月29日上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授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党家街道办事处等80个集体“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于永峰等80名同志“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其中,潍坊市入选名单如下↓↓

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

(潍坊市)

青州市人民政府云门山街道办事处

青州市旗城学校

高密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潍坊白浪河清真寺

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

(潍坊市)

刘国银 (回族) 青州市政协常委、青州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赵建利 (回族) 临朐县冶源镇冶南村村民

张 静 (女) 潍坊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干部

王 伟 中共潍坊中学委员会书记、校长

  通报指出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进一步发挥模范作用。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各族人民要以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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