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柳镇依法打击不孝行为,于庙村两户成“典型”
2020-06-09 来源:青州市高柳镇 作者:未知 阅读:756
近日,高柳镇在全镇范围内印发《关于敦促赡养人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并尽赡养义务的通告》,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重拳出击,弘扬社会正气。
经过走访发现,我镇于庙村李某芝老人、郭某美老人独居破旧土坯房,家居环境脏乱,生活极不方便。村“两委”干部多次上门对两位老人的子女进行劝解、协调,均无果。
6月7日下午,高柳派出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电话和上门走访的形式,对李某芝老人儿子孙某阁、郭某美老人儿子孙某勇依法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派出所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感角度、法制角度,对两人进行思想教育。两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将立即整改,将老人接入安全住房,并表示今后会主动关心母亲的生活起居,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我们不可推卸的义务,也是感恩父母、传承美德的重要责任。我国《刑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赡养老人作出了相关规定。其中,《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下一步,高柳镇将加大宣传力度,对不孝老不敬老的负面典型,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扭转一起,探索建立健全依法整治不赡养老人行为的长效机制。
【青州商务网-青州综合门户网站-青州新闻-青州旅游-青州人才招聘】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青州商务网公众平台】
-
青州市高柳镇开展“两癌”筛查 守护妇女健康防线
发布时间:2025-09-15
-
青州市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5-09-05
-
青州市高柳镇“一老一小” 的稳稳幸福藏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5-08-16
-
青州市高柳镇最新发展规划出炉
发布时间:2025-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