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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坟一村民在家种“毒”!被警察上门查处...

2020-04-30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454

  4月26日,王坟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有村民种植有疑似罂粟的植物。

  经民警现场调查确认,花盆所种植的确定是毒品原植物罂粟,经清点有26株,民警当场将罂粟予以铲除。根据调查的情况,王坟派出所民警对涉嫌非法种植罂粟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了处罚!

  铲除过程中,民警向村民讲解了毒品的危害性及有关法律规定,种植罂粟村民认清了毒品的危害,并表示绝不再种植罂粟。同时,派出所民警结合实例对周边群众进行了一次相关法律法规、毒品种类、禁种毒品原植物的宣传活动,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发现身边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王坟派出所民警提醒:少数群众误解传言,罂粟具有防治疾病、增鲜食品等功效,因而私自种植食用。其实,罂粟含有与毒品一样上瘾成分,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损害中枢神经造成呼吸困难甚至丧命不能当“菜”食用!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发现非法种植罂粟,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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