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所有的购房者,注意啦!这封信你必须看~
2020-04-18 来源:青州建设 作者:未知 阅读:896
近期,市住建局对全市售楼处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购房合同公示情况、房屋面积价格等房源信息公示情况、预售许可等证照情况,并督促售楼处张贴《致购房者的一封信》,保障购房者权益。目前,全市69家售楼处全部检查完毕,对公示信息不规范的售楼处现场督促整改。
致购房者的一封信
各位购房者:
为了保障您的购房权益,请耐心、仔细阅读售楼处现场公示的《购房提示》,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当您在选购房产时,请要求销售人员向您出具预选购房屋的相应证件,证件不全的楼盘,或许价格会相对便宜,但无法与您签订正式合同,不能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您的购房权益就没有保障,请您不要购买、签订认购协议和支付任何款项。
欢迎您致电市住建局商品房预售管理科(0536--7101802)咨询。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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