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须知
2020-03-23 来源:青州市政府网站 作者:未知 阅读:1010
2020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须知
一、政策范围及标准
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免征期间,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每新吸纳一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吸纳就业的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二、补贴申领发放流程
申请补贴的企业单位将申请材料(盖章)报送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补贴企业的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备案、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到相关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核查(要求就业登记、劳动备案、社保登记都在规定期限内),审核结果在同级基金稽核人员监督下签字确认。企业申请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拟发放企业补贴名单及资金数额在“中国﹒青州”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资金拨至企业开户银行账户。
三、申报材料明细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登记表》;
3.银行代发工资流水账单;
4.企业开户银行信息。
申请表格要求使用打印版,所有材料及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四、报送地址、联系方式
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管中心16、17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6-3889687
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8日
附件1.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扫码下载附件)
附件2. 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登记表(扫码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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